人事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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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指导水利行业人才队伍建设,组织拟订水务系统人才规划及相关政策制度,组织指导局机关和局属单位干部人事制度改革。 2.负责局机关和局属单位机构编制管理、机构改革工作。 3.负责局属单位领导班子、领导干部队伍建设和干部监督工作,承担局管干部的任免考察、考核管理等工作。负责局机关和局属单位工资管理工作。 4.负责局党组会议筹备工作和提交事项审核工作。 5.负责局党组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日常工作和党建工作。 6.负责局系统意识形态工作。 7.负责全市水利行业水利工程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工作。 8.负责局系统理论教育和干部职工教育培训管理工作。 9.负责全市水利工程建设领域拖欠农民工工资治欠保支工作。 10.负责局系统离退休干部工作。 11.负责局作风建设及局机关考勤管理工作。 12.承担局党组交办的其他事项。 负责人:何旺林;联系电话:0931-88216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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