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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关区召开全面推行“河长制”工作会议
发布日期:2017-09-21访问次数:字号:[ ]


为进一步加快全面推行河长制工作进度,9月18日,城关区河长制工作委员会在区政府会议中心三楼会议室召开了由区、街、社区三级河长及城关区河长制委员会成员单位参加的城关区全面推行“河长制”工作会。

会上,城关区总河长、区长高文阳就城关区全面推行河长制工作提出来明确要求:一是深化认识,切实增强推行河长制的行动自觉。全面推行河长制是中央部署的一项重大改革,是水治理体制和生态环境制度的重大创新,是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重大举措,更是一项重要的政治任务。区委、区政府高度重视,专门成立了领导小组,制定了工作方案,全区各级各部门要增强“四个意识”,提高政治站位,不折不扣地推广落实好河长制工作。二是明确重点,切实把握河长制工作的关键所在。河长制简单地说就是由党政主要负责人担任河长,负责辖区内河流、洪道等自然水系的管理保护。“河长”不是职务,而是把党政领导推到了第一责任人的位置,通过明确分工,责任到人。中央文件提出了加强水资源保护、河湖水域岸线管理保护等六大任务。结合城关实际,落实“河长制”要在准确把握新要求、认真履行河长职责等四个方面下功夫。三是落实责任,构建治水管水护水长效机制。全区上下一定要牢固树立大局意识,重视和加强水环境保护,注重协调配合,抓好推进实施,确保河长制各项工作取得实效。要强化组织领导,加强宣传引导,严格考核问责,确保我区河长制工作顺利推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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