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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古区落实河长责任 强化部门联动抓整改
发布日期:2018-11-01访问次数:字号:[ ]


    10月23日,省委常委、市委书记、市级总河长李荣灿同志在省河长办《关于湟水明察暗访情况的报告》上作出批示,要求对省河长办查访反馈的问题,务必限期整改到位。按照市委副书记、湟水(兰州段)市级河长赵爱同志相关指示精神,市河长制办公室立即组织人员对湟水红古段沿线11处砂石堆放点进行了现场核查督办,并向红古区政府下发了《关于对甘肃省河长制办公室湟水河明查暗访发现问题进行督查整改的函》(兰河办函〔2018〕25号),要求红古区严格按照省河长办整改要求限期整改。

10月25日,红古委区政府主要领导、区级总河长高度重视,第一时间作出批示,要求级各部门严格落实主体责任,认真分析问题根源,制定整改任务计划,全力抓好整改落实。红古区政府副区长、区级河长张奇才同志主持召开湟水红古段砂石加工点砂石料整治清理专题会议,针对红古镇旋子村砂石料加工场地尚未恢复治理问题进行了认真研究、专门部署,要求红古区水务、国土部门总体牵头,区执法、公安、环保等部门全力配合,红古镇具体负责,按照《红古区集中拆除整治湟水流域砂石加工企业实施方案》要求,认真制定红古镇旋子村砂石料加工场地尚未恢复治理问题整改方案,扎实推进整改任务落实。截止目前,红古镇旋子村辖区兰州永山积石商贸有限公司已清运砂石料5.35万方,剩余1.25万方堆料正在积极清运,10月31日前全部完成清理任务11月15日前将其他砂石料堆放点砂石全部清理完毕。

    下一步,市河长办将按照市级总河长、河长指令及省河长办要求,突出抓好水利部河长制第二次暗访发现问题及省河长制办公室明察暗访反馈问题的整改落实,督促永登县、红古区等相关区县彻底、全面清理河道管理和保护范围内砂石堆体及各类垃圾。同时,举一反三,运用无人机对市级8条河流进行航拍清查,督促各区县对辖区内所有河洪道进行一次全覆盖排查,全面摸清河洪道存在的突出问题,逐一建立问题台账,限期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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