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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登县强化政治站位抓整改
聚焦突出问题清四乱
发布日期:2018-11-01访问次数:字号:[ ]


    2018年8月至9月,水利部组织开展了第二次河长制暗访督查工作,指出“庄浪河兰州市永登县段存在非法采砂行为,河道内堆放大量砂石和生活垃圾”,要求兰州市相关部门和单位切实落实责任、强化措施,抓紧开展暗访发现问题的整改落实工作。  

10月19日,接到省河长制办公室《关于报送水利部第二次河长制暗访发现问题整改情况的通知》后,市河长制办公室向永登县人民政府下发《关于对水利部第二次河长制暗访发现问题进行督查整改的函》(兰河办函〔2018〕24号),第一时间对反馈的问题进行现场核查督办,并就核查情况形成了《关于庄浪河存在问题相关情况的报告》,上报了市政府副市长、庄浪河市级河长魏旭昶同志。魏副市长分别于10月19日、10月22日作出批示,要求将整改工作作为一项严肃的政治任务,坚决全面、及时、彻底地完成整改任务,并建立长效机制,确保问题不反弹。永登县委副书记、县长、县级总河长杨平于10月22日召开专题会议,对水利部暗访发现问题和河道“四乱”问题整治进行了安排部署。同时,县财政已拨付资金200万元开展河道专项整治。截止目前,庄浪河和大通河沿线10个乡镇共投入大型机械170余台,出动人员600余人次,对全县38家洗砂厂废弃洗砂设备进行拆除,并对河道内砂石料、建筑垃圾和生活垃圾全面进行了清理,共清理砂石料和垃圾9万余方,力争在10月25日之前完成全部河道整治工作。

下一步,市河长制办公室将按照省委书记、省人大常委会主任、省级总河长林铎同志关于“要严管、严督查,像环保督查一样有权威、有震慑,彻底纠正乱象,使河长制发挥应有作用”的批示精神和《甘肃省总河长令》(第1号)要求,以及省委常委、市委书记、市级总河长关于“督促相关县区、部门务必限期整改到位”的指示精神,以河湖“清四乱”专项行动为抓手,坚持问题导向,强化工作举措,对全市河洪道乱占、乱采、乱堆、乱建等突出问题进行全面清理整治,不断构建“河畅、水清、堤固、岸绿、景美”的水生态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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