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州市水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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兰州市水务局
关于2017年度全市水利建设领域保障
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的工作总结
发布日期:2018-03-14浏览次数: 字号:[ ]

市全面治理拖欠农民工工资领导小组:

按照《关于印发兰州市开展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专项检查实施方案的通知》和《2017年度兰州市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考核方案》要求,局党组高度重视,迅速安排部署,在全局系统开展水利工程建设项目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专项检查,确保全市水利建设领域治欠保支工作重点和工作目标有效落实。现将我局2017年度的支欠保支工作总结如下:

一、主要做法

(一)认真贯彻全市治欠保支工资会议精神。我局党组高度重视水利工程建设项目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和治欠保支工作,2017年11月27日研究制定下发了《兰州市开展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专项检查实施方案》,11月28日召开市水务局系统开展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专项检查动员部署会议,传达了全市开展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专项检查动员部署会议精神,安排部署开展水利工程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专项检查工作,由局分管领导牵头,局机关相关处室具体负责,按照职能职责分工,分别负责相关水利工程建设项目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专项检查。2017年12月18日,召开市水务局系统开展治欠保支工作会议,及时传达12月15日市全面治理拖欠农民工工资领导小组会议精神,安排部署市全面治理拖欠农民工工资领导小组2018年春节前治欠保支工作,确保治欠保支工作抓到位,确保全局系统不发生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的发生。2018年3月8日召开市水务局迎接国务院农民工工资考核安排会,传达了市全面治理拖欠农民工工资领导小组工作会议安排,按照职能职责分工,对考核工作任务进行了分解,确保完成好全市水利建设领域治欠保支工作。

(二)高度重视,切实增强工作责任感。为进一步加强局系统水利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的组织领导,及时成立兰州市水务局开展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专项检查领导小组,局党组书记、局长为组长,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和总工程师副组长,机关相关处室和局属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分管局领导兼任,并明确领导小组和办公室工作职责,保障农民工工资按时足额的发放。一是切实做好全市水利行业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保证金管理工作。认真贯彻落实《兰州市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保证金暂行办法实施细则》,凡是具有工程建设管理职能的单位,在办理施工许可时,都把是否按规定缴纳农民工工资保证金作为工程开工许可的前置条件。二是项目法人与施工单位签订施工合同时,必须在专用合同条款中将施工方如何保证按时足额支付农民工工资作为一项重要内容进行约定,在支付进度款时要求施工方提交上一月农民工工资支付凭证,否则不予支付进度款。

(三)靠实清欠主体责任,落实部门监管责任。坚持用人单位承担直接清偿拖欠农民工工资的主体责任,建设单位或施工总承包企业未及时划拨工程款、将工程违法发包、转包或违法分包致使拖欠农民工工资的,建设单位或施工总承包企业要承担清偿责任。局对8个县区水利工程建设项目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负有监管责任,局计划财务处加强对政府投资工程项目建设全过程的资金监管,及时支付工程款。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落实企业劳动保障守法诚信制度、工资支付监控和农民工工资(劳务费)专用账户管理制度,建立用工人员实名制名册、考勤记录、使用“一卡通”支付农民工工资等措施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的各项工作的实施。

(四)迅速开展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专项检查。根据要求,我局认真组织开展2017年度全市水利工程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专项检查,突出检查重点,重点对水利工程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即中央、省、市财政投资的黄河干流兰州段防洪治理工程、大型泵站更新改造、高效节水灌溉、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各区县水土保持项目和库区移民扶持项目等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专项检查。对局计划财务处、水务建设处、水务管理处、河湖水系管理处、移民管理办公室、安全监督处、市水土保持工作站和市农村饮水安全工程规划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等8个处室和单位的专项检查职责进行明确。并对县区作为责任主体实施的水利工程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进行行业监管。局机关相关处室、局属有关单位及各县(区)水务局对本区域所有在建或续建水务工程项目支付农民工工资情况进行逐一清查,摸清底数、掌握情况,积极开展协调解决工作。对项目各施工企业、劳务队伍的用工情况、签订劳动合同情况、农民工工资结算、支付情况进行认真排查。通过排查,2017年度全市水利工程建设项目中央28个(涉及资金1.9116亿元)、市级项目188个(涉及资金6981万元),其中涉及市水务局系统水利工程建设项目共21个,涉及农民工共1969人,合同签订率为100%,工资发放按照实名制管理达到100%,开设农民工工资支付“一卡通”农民工为1484人,达到76%。截至目前,全市所有在建或续建水利工程建设领域无拖欠农民工工资情况。

二、存在的问题  

2017年以来,我们虽然在支欠保支方面做了大量工作,未出现无拖欠农民工工资情况,但离上级的要求,还有一定的差距。主要是各项规章制度建立不够完善,水利建设领域监管力度未形成长效机制农民工实名制及“一卡通”支付管理方面还有薄弱环节。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进一步强化水利行业监管责任。在今后的工作中,要进一步加大日常监管力度,深入8个区县开展水利工程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专项检查,及时处理企业拖欠农民工工资行为及隐患,切实保障农民工合法权益。

(二)确保不发生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严格落实各项管理制度,一是规范招投标行为,招标投标前所有参与招投标的企业须持有市级以上劳动保障监察机构出具的“无欠薪”证明方可参与招投标。二是配合人社部门、建设部门全面推动落实银行“一卡通”代发工资制度并做好施工企业农民工工资(劳务费)专用账户的备案工作。三是进一步完善工资保证金制度。继续认真遵照执行国家、省、市相关文件精神,切实做好依法监督建设单位按规定缴纳保证金的工作,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四是加强对工程款支付和结算的监管。对长期拖延工程结算或拖欠工程款的建设单位,不批准其新项目开工建设。五是配合其他部门协调解决好个别企业拖欠工资的问题。六是协助配合其他部门加强工资支付的监察工作,建立拖欠工资行为联合治理机制,将进一步落实属地监管责任,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完善并落实解决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

(三)建立解决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的长效机制。一是要求各县区水务局对施工单位可能出现无法及时偿还欠款或不能及时支付农民工工资的施工单位,采取约谈其项目经理、法人代表等措施,责令其限期解决拖欠工资、费用等问题;二是对于恶意拖欠、引发重复上访、拖欠情节严重的施工企业,按照有关规定对其给予信用评价降级,或直接列入市水利建设市场从业单位黑名单,以加大对拖欠农民工工资的施工单位惩处力度,落实责任,建立水务系统解决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的长效机制。

 

  

    兰州市水务局

     2018年3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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