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州市水务局

slj.lanzhou.gov.cn

兰州市水务局
转发《关于对列入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和
信用状况重点关注对象名单的市场主体、法定代表人及涉嫌严重失信个人开展专题教育
培训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9-01-02浏览次数: 字号:[ ]

各县(区)水务局,局机关相关处室,局属相关单位:

为了提高社会诚信意识,鼓励和引导修复失信行为,丰富信用修复渠道,完善失信联合惩戒机制。国家发展改革委下发了《关于对列入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和信用状况重点关注对象名单的市场主体、法定代表人及涉嫌严重失信个人开展专题教育培训工作的通知》(发改办财金[2017]1850号),省、市发展改革委分别以予转发,要求一并遵照执行。现将国家、省、市发展改革委的文件转发你们,请严格按照文件要求,结合本县区、本单位实际情况,贯彻执行。

一、从2015年起我市就开展了水利工程市场建设主体合同履行情况评价工作,各县区水务局、局属有关单位要高度重视,严格按照《兰州市水利建设市场主体准入和诚信管理实施意见》(兰水发〔2014〕334号)文件要求,对本县区、本单位2017年完成的所有水利工程各类合同履行情况进行认真评价,务必于2018年2月中旬将评价结果报送我局。

二、各县区水务局、局属有关单位在合同履行评价中,对不严格履行合同、失信行为的市场建设主体要记录在案,按照国家、省、市发改部门的要求认真做好失信主体信用修复工作,并建立工作台账,充分发挥信用修复产生的积极作用,为失信市场建设主体的修复提供良好的社会服务。

 

附件:1、《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对列入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和信用状况重点关注对象名单的市场主体、法定代表人及涉嫌严重失信个人开展专题教育培训工作的通知》(发改办财金20171850号)

2、《甘肃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对列入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和信用状况重点关注对象名单的市场主体、法定代表人及涉嫌严重失信个人开展专题教育培训工作的通知〉的通知》(甘发改财金〔2017〕1134号)

3、《兰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转发〈关于对列入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和信用状况重点关注对象名单的市场主体、法定代表人及涉嫌严重失信个人开展专题教育培训工作的通知〉的通知》(兰发改〔2017〕620号),附件请在兰州市水务群共享文件下载。

 

 

                兰州市水务局

                  2018年1月11   

 




打印本页关闭窗口
Produced By 大汉网络 大汉版通发布系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