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州市水务局

slj.lanzhou.gov.cn

兰州市水务局2020年部门预算及
绩效目标公开说明
发布日期:2020-02-25浏览次数: 字号:[ ]

一、部门职责

根据《兰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兰州市水务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兰政办发〔2010〕212号)和《兰州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调整全市水务管理体制的通知》(兰机编字〔2013〕20号),《关于调整兰州市水务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的通知》(兰办字〔2019〕34号)兰州市水务局主要承担如下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和全省水利政策,拟定全市水务工作政策、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和年度发展计划;起草有关法规、条例和规章并监督实施。

(二)统一管理全市水资源,编制全市水资源开发、利用、保护和管理规划,并负责监督实施;组织有关全市国民经济总体规划、城市规划及大中型建设项目的水资源和防汛论证工作;组织实施取水许可制度和水资源费的征收工作;按照国家和我市资源与环境保护有关标准,拟定水资源保护规范,对水资源保护实施监督管理。

(三)拟定全市节约用水政策,编制节约用水规划,制定有关标准;组织、指导和监督节约用水工作。

(四)组织实施水政监察和水行政执法;协调并仲裁部门间和县区间的水事纠纷。

(五)组织编制、审查水利基建项目建议书和可行性研究报告;负责水利工程项目的审查、审批;负责水利、水电、土木工程的设计单位、施工单位、金属结构及混凝土构件制造单位、监理单位的资质管理。

(六)组织水利设施、水域及岸线的管理与保护;组织全市河道、水库、渠道及其岸线、行洪、蓄洪、工程保护区内滩涂地的治理与开发;组织建设和管理具有控制性的或跨县区、跨流域的重要水利工程和大中型灌区;组织指导中小型水库、水电站大坝的安全监管。

(七)组织实施全市人畜饮水、病区改水、乡镇供水、农村小水电建设工作。

(八)组织实施全市水土保持工作。拟定水土保持规划;依法组织实施水土流失的预防监督和综合治理。

(九)拟定全市生态环境建设的水利规划,指导全市生态环境建设的水利配套服务工作。

(十)指导全市水务队伍建设,编制全市水务职工教育培训规划和年度计划;归口管理局属单位的县、科级干部;管理局系统的干部、人事、劳动工资、机构编制等工作;承办水利工程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及行业特有工种职业技能培训工作。

(十一)拟定全市水利科学技术发展规划,组织水利科学技术研究和技术推广工作;负责全市水务系统的对外经济联络、技术经济合作。

(十二)负责贯彻落实防洪抗旱有关法律法规并监督实施;负责组织、协调、指导、监督全市防汛抗旱工作;负责全市防汛抗旱规划编制并监督执行;负责编制审核全市防汛抗旱工程项目;负责对全市主要河流和水库等重要水利工程实施防汛抗旱调度和应急水量调度;拟定防汛抗旱应急预案并组织实施;负责对水务突发公共事件的应急管理工作;承担全市防汛抗旱指挥部日常工作。

(十三)负责对水利工程规划编制、修改、审批实施的监督管理,负责水利工程建设的建设监管体系的监督检查,组织拟订水利行业技术质量标准的规程、规范并监督实施。   

(十四)监督指导全市水务行业的安全生产工作;组织负责全局系统安全生产工作。

(十五)负责在水务系统内外开展水利统计调查活动,收集整理水利统计资料,提供统计咨询意见,实行统计监督,为制定水务政策和宏观管理提供数据支撑、信息反馈和决策咨询。

(十六)负责全市河道的治理开发与保护规划,河道日常管理、维护、养护的指导和监督检查工作;负责全市河道、水库、堤防、水域岸线管理工程建设项目的编制申报工作;负责城市供水、排水和污水收集处理规划、建设和管理。负责组织开展有关工程建设管理的科研开发和新技术的推广应用;负责全市规划区河洪道管理范围内建设项目的审批管理;负责全市河道管理范围内建设项目的审查、监督管理和护堤地、河滩地的开发利用管理;负责全市河道的采砂管理及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负责监督指导县区河道工程建设管理工作。

(十七)承办市委、市政府和省水利厅交办的其它事项。

二、机构设置情况

(一)内设机构及人员

兰州市水务局内设机构有办公室、人事科、计划财务科、水务建设科、水务管理科、农村人饮科、水务监督科、河湖水系管理科、水资源科、城市供排水管理科、政策法规科(行政审批)等11个科室,实有人数40人,其中:在职人员38人,临聘人员2人。

(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机构及人员情况

兰州市水务局下属3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包括:兰州市水土保持工作站、兰州市水务局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兰州市城市供水和节约用水服务中心。实有人数67人,其中:在职人员60人,临聘人员7人。

(三)其他事业单位机构及人员情况

兰州市水务局下属7个事业单位。包括:兰州市灌溉试验站、兰州市中川上水绿化管理处、兰州灌溉试验示范中心、兰州市大砂沟电力提灌工程管理处、兰州市水政监察支队、兰州市黄河河道管理站、兰州市水利工程质量监督与安全管理站、兰州市污水处理监管中心。实有人员619人,其中在职人员440人,临时工179人。

 (四)派驻机构

 市纪委驻市水务局纪检组4人。

三、部门预算收支增减变化说明

2020年我部门预算收入为23810.59万元,全部为一般预算收入收入,比2019年减少13623.81万元,减少原因为厉行节约,压减新增项目。

(一)基本支出预算

2020年兰州市水务局基本支出预算6631.47万元,其中人员支出6100.44万元,公用支出531.03万元。与2019年基本支出预算4278.65万元相比增加2352.82万元,主要是新增人员经费、在职人员工资调整等。

(二)项目支出预算

1.项目支出预算增减情况

2020年兰州市水务局项目支出预算共17179.12万元,其中专项业务类项目支出1203.12万元,改革发展类项目支出15976万元,比201933155.75万元减少15976.63万元,减少的主要原因为压减2020年新增项目等。

2.项目分类分级情况

2020年我局项目分为专项业务类和改革发展类两类,其中专项业务类项目用于履行单位职能、开展专项业务而持久、长期发生的支出项目,专项业务类项目支出共计1203.12万元,主要用于局系统各单位污水泵站管网电费、灌溉水利用系数测定、水利工程质量监督抽样监测费、防汛业务经费等一般性专项业务费1203.12万元。改革发展类项目用于完成特定工作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在一定时期内具有专门用途的支出项目,我局2020年改革发展类项目分为市本级项目支出和转移支付项目支出,其中市本级支出9965万元,主要为七里河雷坛河黑臭水体治理6500万元,雨污管网疏浚清淤及泵站养护费1000万元,城区积雨点改造1000万元, 黄河城区段河堤维护及河滩整治工程、开展市级河流划界确权等工作1465万元

3.转移支付项目支出预算情况

2020年转移支付项目共计6011万元。项目具体情况为:

一是2万亩以上灌区“两费”补助榆中三电对榆钢供水亏损补助5261万元。继续按照国务院《国办发〔2002〕45号》和省政府《甘政府办发〔2004〕147号》文件关于“足额落实公益性水利工程人员经费和维修养护经费”(以下简称:“两费”)精神,补贴榆中三电、皋兰西电等7家灌溉面积在2万亩以上的电力提灌水管单位的“两费”缺口资金5211万元,榆中三电对榆钢供水亏损补助50万元 

二是农业水价改革项目300万元。主要包括高扬程灌区上水电费补助及农民用水者协会市级补助、农业水价综合改革重点万亩灌区灌溉计量设施配套及渠系维修改造项目市级补助。

三是农村饮水安全工程250万元。2020年计划在三县和红古区、西固区、七里河区实施农村饮水安全维修养护和水质检测能力提升项目、保障全市2020年农村饮水安全,进一步解决农村供水保证率不高的问题。

四是市社会福利院等四家单位供水工程200万元。市社会福利院等四家单位位于七里河区水磨沟水厂以北省道S101东西两侧,多年来均依靠自备机井解决其生产生活用水。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四家单位用水量不断增加,导致机井出水量不足,水质不稳定等。经我局组织专家和供水单位多次论证,最终确定由七里河区水磨沟水厂供水,由七里河区沈家岭电灌处作为项目法人,委托市水电设计院完成了《兰州市社会福利院等四家单位供水工程实施方案》,七里河区水务局以七水行审发﹝2019﹞30号进行了批复,批复总投资437.07万元。

四、“三公”经费安排情况

1、具体分类说明

2020年我部门“三公”经费预算总额为47.10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 0万元,公务接待费0.2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费 0 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46.90万元。

2、增减变动说明

2020年“三公”经费预算比 2019年“三公”经费预算42.31万元增加4.79万元。其中:

①因公出国(境)费用 0万元,与上年相同。此项预算由市外办统一安排;

②公务接待费0.2万元,较 2019 年预算数3.01万元减少2.81万元。2020年我局将继续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省委“双十条”规定及市“十四条”规定要求,坚持厉行节约原则,严格控制公务接待;

③公务用车购置费 0 万元,与上年相同;

④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46.90万元,较上年预算数39.3万元增加7.6万元,增加的原因为机构改革将原住建局单位划入2个共计增加3.6万元运行维护费,黄河河道管理站将船舶运行经费列入4万元 

五、机关运行经费安排

1、具体分类说明

2020年机关运行经费176.78万元,主要用于行政机关(含参照公务员管理事业单位)正常运行所产生的费用。其中:办公费13.71万元,水电费8.12万元、邮电费4.02万元、差旅费22.1万元、培训费5.83万元,工会经费4.94万元,福利费15.44万元、办公用房取暖费9.61万元、其他交通费用81.36万元,“三公经费”8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7.8万元,公务接待费0.2万元,无因公出国(境)费用),其他商品服务支出3.65万元及单位人员

2、增减变动说明

   2020年机关运行经费比2019年的125.89万元增加50.89万元,增加的原因机构改革将原住建局参公单位划入1个增加运行经费及单位人员增加运行费用增加

六、政府采购情况说明

兰州市水务局2020年政府采购预算金额650万元,全部为服务采购预算数。

七、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兰州市水务局系统各单位国有资产共计10211.17万元,其中:土地21.595公顷45.2万元;房屋22733.87平方米4339.27万元;车辆26 367.7万元;办公家具、设备1779台(套、件)3654.21万元;专用仪器设备223件,1804.79万元。

八、部门预算绩效目标情况说明

根据十九大关于“全面实施绩效管理”的要求,以及市政府办公厅《兰州市财政支出绩效评价管理暂行办法》(兰政办发〔2016〕24号)、《兰州市市级预算绩效目标管理实施方案》(兰财监〔2014〕5号)文件精神,兰州市水务局2020年实行预算全面绩效目标管理涉及预算拨款17179.12万元。 结合水利项目行业特点和全市水利发展改革实际,力争实现预算与绩效管理一体化,在全市水利行业形成讲绩效、重绩效、用绩效的良好氛围,构建“预算编制有目标、预算执行有监控、预算完成有评价、评价结果有反馈、反馈结果有应用”的全过程预算绩效管理机制。 

附件:

2020年部门预算公开报表.xls

2020年项目支出绩效目标公开表.xls

兰州市水务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公开表.zip

 

 



打印本页关闭窗口
Produced By 大汉网络 大汉版通发布系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