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州市水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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兰州市水务局2022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发布日期:2022-01-25浏览次数: 字号:[ ]

一、部门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和全省水利政策,拟定全市水务工作政策、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和年度发展计划;起草有关法规、条例和规章并监督实施。

(二)统一管理全市水资源,编制全市水资源开发、利用、保护和管理规划,并负责监督实施;组织有关全市国民经济总体规划、城市规划及大中型建设项目的水资源和防汛论证工作;组织实施取水许可制度和水资源费的征收工作;按照国家和我市资源与环境保护有关标准,拟定水资源保护规范,对水资源保护实施监督管理。

(三)拟定全市节约用水政策,编制节约用水规划,制定有关标准;组织、指导和监督节约用水工作。

(四)组织实施水政监察和水行政执法;协调并仲裁部门间和县区间的水事纠纷。

(五)组织编制、审查水利基建项目建议书和可行性研究报告;负责水利工程项目的审查、审批;负责水利、水电、土木工程的设计单位、施工单位、金属结构及混凝土构件制造单位、监理单位的资质管理。

(六)组织水利设施、水域及岸线的管理与保护;组织全市河道、水库、渠道及其岸线、行洪、蓄洪、工程保护区内滩涂地的治理与开发;组织建设和管理具有控制性的或跨县区、跨流域的重要水利工程和大中型灌区;组织指导中小型水库、水电站大坝的安全监管。

(七)组织实施全市人畜饮水、病区改水、乡镇供水、农村小水电建设工作。

(八)组织实施全市水土保持工作。拟定水土保持规划;依法组织实施水土流失的预防监督和综合治理。

(九)拟定全市生态环境建设的水利规划,指导全市生态环境建设的水利配套服务工作。

(十)指导全市水务队伍建设,编制全市水务职工教育培训规划和年度计划;归口管理局属单位的县、科级干部;管理局系统的干部、人事、劳动工资、机构编制等工作;承办水利工程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及行业特有工种职业技能培训工作。

(十一)拟定全市水利科学技术发展规划,组织水利科学技术研究和技术推广工作;负责全市水务系统的对外经济联络、技术经济合作。

(十二)负责贯彻落实防洪抗旱有关法律法规并监督实施;负责组织、协调、指导、监督全市防汛抗旱工作;负责全市防汛抗旱规划编制并监督执行;负责编制审核全市防汛抗旱工程项目;负责对全市主要河流和水库等重要水利工程实施防汛抗旱调度和应急水量调度;拟定防汛抗旱应急预案并组织实施;负责对水务突发公共事件的应急管理工作;承担全市防汛抗旱指挥部日常工作。

(十三)负责对水利工程规划编制、修改、审批实施的监督管理,负责水利工程建设的建设监管体系的监督检查,组织拟订水利行业技术质量标准的规程、规范并监督实施。   

(十四)监督指导全市水务行业的安全生产工作;组织负责全局系统安全生产工作。

(十五)负责在水务系统内外开展水利统计调查活动,收集整理水利统计资料,提供统计咨询意见,实行统计监督,为制定水务政策和宏观管理提供数据支撑、信息反馈和决策咨询。

(十六)负责全市河道的治理开发与保护规划,河道日常管理、维护、养护的指导和监督检查工作;负责全市河道、水库、堤防、水域岸线管理工程建设项目的编制申报工作;负责城市供水、排水和污水收集处理规划、建设和管理。负责组织开展有关工程建设管理的科研开发和新技术的推广应用;负责全市规划区河洪道管理范围内建设项目的审批管理;负责全市河道管理范围内建设项目的审查、监督管理和护堤地、河滩地的开发利用管理;负责全市河道的采砂管理及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负责监督指导县区河道工程建设管理工作。

(十七)承办市委、市政府和省水利厅交办的其它事项。

二、机构及人员设置情况

1、机构设置情况

兰州市水务局内设机构有办公室、人事科、计划财务科、水务建设科、水务管理科、农村人饮科、水务监督科、河湖水系管理科、水资源科、城市供排水管理科、政策法规科(行政审批)等11个科室。兰州市水务局下属3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及8个事业单位,其中:(1)参公单位为:兰州市水土保持工作站、兰州市水务局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兰州市城市供水和节约用水服务中心;(2)事业单位:兰州市河湖水系管护中心、兰州市灌溉试验站、兰州市中川上水绿化管理处、兰州灌溉试验示范中心、兰州市大砂沟电力提灌工程管理处、兰州市水政监察支队、兰州市黄河河道管理站、兰州市水利工程质量监督与安全管理站、兰州市污水处理监管中心。

2、人员设置情况

兰州市水务局机关实有人数42人,其中:在职人员40人,临聘人员2人;参公单位实有人数58人,其中:在职人员51人,临聘人员7人;事业单位实有人员583人,其中在职人员401人,临时工182人。

三、部门预算收支增减变化说明(包含本级预算和所属单位在内的汇总预算)

本部门2022年预算共安排资金47263.53万元,较上年增加7704.93万元:其中本级(局机关)支出36778.34万元、较上年增加9806.39万元;所属单位支出10485.19万元,较上年减少2101.46万元

(一)基本支出

1、人员经费。本部门2022年共安排人员支出5945.28万元其中本级(局机关)支出520.27万元、所属单位支出5425.01万元。明细如下:基本工资1927.74万元,津补贴504.14万元,绩效工资1138.99万元,基本养老缴费532.53万元,职业年金缴费59.98万元,基本医疗缴费277.91万元,公务员医疗补助157.51万元,其他社会保障缴费25.4万元,住房公积金475.84万元,其他工资福利支出843.61万元,退休费0.26万元,生活补助1.37万元。

2、公用经费。本部门2022年共安排公用经费支出532.81万元其中本级(局机关)支出83.88万元、所属单位支出448.93万元。明细如下:办公费85.45万元,水费4.75万元,电费12.23万元,邮电费19.2万元,公用取暖费67.88万元,差旅费55.5万元,培训费28.91万元,工会经费35.36万元,福利费82.41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35.1万元,其他交通费96.12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9.9万元。

3、增减变动说明。本部门2022年基本支出预算 6478.09万元,与2021年基本支出预算6582.53万元相比减少104.44万元,主要是公用支出减少及人员支出减少等。

(二)项目支出

1、项目支出增减及变动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2年共安排项目支出40785.44万元:其中本级(局机关)支出36258.07万元、所属单位支出4527.37万元。较上年增加7809.37万元,增加原因主要是新增污水处理可行性缺口补助及落实中央预算内项目地方配套。

2、项目分类分级情况

(1)项目分类情况:本部门2022年部门专项业务类项目支出1216.37万元;改革发展类项目支出39569.07万元。具体安排如下:印刷费7.96万元,一般性专项业务类项目1208.41万元,兰州市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专项业务费200万,水管单位“两费”补助3822万元,大砂沟东干七至十号隧洞及连接明渠改造项目200万元,兰州市大砂沟电力提灌工程大型泵站更新改造项目1022万元,兰州市大砂沟电力提灌高彬支渠泵站水毁重建工程203万元,生产建设项目水保方案技术评审经费15万元,黄河干流兰州城区段(元通黄河桥—雁滩黄河大桥段)河滩整治工程550万元,中川上水二泵站迁建项目100万元,中川绿化管理所还建项目70万元,蔡家河阳坡村段河道治理项目30万元,污水管网维护运行经费500万元,污水泵站运行维护费500万元,高扬程灌区上水电费补助300万元,兰州市水利设施维修养护项目1000万元水土保持项目配套经费95万元,中央投资项目市级配套资金880万元,兰州市社会福利院等四家单位供水工程(二期)237.07万元,农村饮水安全工程345万元,七里河安宁污水厂改扩建项目可行性缺口性补助7500万元。污水(污泥)处理服务费22000万元 

(2)项目分级情况:本部门2022年项目支出中本级支出34451.37万元,下县区支出6334.07万元。

3、转移支付安排情况

本部门2022年共安排转移支付支出6334.07万元,较上年减少956.93万元,主要原因是上年度实施项目基本完工,本年度新增项目减少。

其中本级支出6334.07万元,二级单位支出0万元。具体安排如下

(1)2万亩以上灌区“两费”补助及榆中三电对榆钢供水亏损补助3572万元。继续按照国务院《国办发〔2002〕45号》和省政府《甘政府办发〔2004〕147号》文件关于“足额落实公益性水利工程人员经费和维修养护经费”(以下简称:“两费”)精神,补贴榆中三电、皋兰西电等7家灌溉面积在2万亩以上的电力提灌水管单位的“两费”缺口资金3572万元。

(2)高扬程灌区上水电费补助300万元。鉴于高扬程电力提灌工程运行成本高,电费支出大,根据《兰州市推进农业水价综合改革工作方案》精神,从2018年起,市县财政每年预算资金对高扬程提灌工程实行电费补贴,根据每年高杨程灌区实际农灌用电量进行核算,本次安排高扬程灌区上水电费市级补助300万元。

(3)兰州市水利设施维修养护项目1000万元。全年对三县五区实施10处水利设施维修养护,保证全市水利设施良性运行,为兰州市十四五水利事业发展奠定基础。

(4)水土保持项目配套经费95万元。我市作为全省水土流失较严重的地区之一,实行预防为主、保护优先、全面规划、综合治理、因地制宜、突出重点、科学管理、注重效益的方针,积极开展以梯田建设、小流域综合治理为重点的水土保持生态工程建设,加强监督执法和地方配套法规制度建设,对维护和改善自然生态环境,促进农村经济发展和新农村建设,加快转型发展、建设国家生态安全屏障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5)中央投资项目市级配套资金880万元。大通河永登段防洪治理工程、庄浪河兰州市西固段防洪治理工程、湟水河兰州市西固段防洪治理工程、永登县登丰中型灌区续建配套及节水改造项目4项中央投资项目已落实中央资金8217.92万元,本次安排市配套资金880万元。

(6)兰州市社会福利院等四家单位供水工程(二期)237.07万元,解决兰州市社会福利院、兰州市精神病康复中心2200人饮水不安全问题。

(7)农村饮水安全工程250万元。2022年计划在三县和红古区、西固区、七里河区实施农村饮水安全维修养护和水质检测能力提升项目,持续保障全市农村饮水安全。

8)七里河安宁污水厂改扩建项目可行性缺口性补助7500万元。根据《七里河安宁污水处理厂改扩建工程PPP项目合同》约定,2022年安排七里河安宁污水厂改扩建项目可行性缺口性补助7500万元。

4、政府性基金安排情况

本部门2022年政府性基金支出17000万元:其中本级支出17000万元,二级单位支出0万元。较上年增加3500万元,变化原因是根据污水处理厂实际产生的污水处理费,具体安排用于污水处理费相关支出。

5、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安排情况

本部门2022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0万元:其中本级支出0万元,二级单位支出0万元

(三)三公经费支出及增减变动情况说明

1、“三公”经费支出情况:

2022年本部门“三公”经费支出预算35.1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0万元, 因公出国(境)0万元, 公务用车购置0万元,较上年增加/减少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35.1万元 。

本级“三公”经费支出预算2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0万元;因公出国(境)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万元。

所属单位“三公”经费支出预算33.1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0万元,因公出国(境)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0万元,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33.1万元。

2、“三公”经费增减变动情况

2022年本部门“三公”经费支出 较上年减少0.02万元,变化的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压减开支;其中公务接待费0万元,较上年减少0.02万元,减少原因为厉行节约压减开支;因公出国(境)0万元,较上年增加/减少0万元,无变化;公务用车购置0万元,较上年增加/减少0万元,无变化;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35.1万元,较上年增加/减少0万元,无变化。

本级“三公”经费支出预算2万元,较上年增加/减少0万元,无变化;其中公务接待费0万元,较上年增加/减少0万元,无变化;因公出国(境)0万元,较上年增加/减少0万元,无变化;公务用车购置0万元,较上年增加/减少0万元,无变化;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万元,较上年增加/减少0万元,无变化。

所属单位“三公”经费支出预算33.1万元,较上年减少0.02万元,变化的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压减开支;其中公务接待费0万元,较上年减少0.02万元,减少原因为厉行节约压减开支;因公出国(境)0万元,较上年增加/减少0万元,变化;公务用车购置0万元,较上年增加/减少0万元,变化;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33.1万元,较上年增加/减少0万元,变化。

四、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明细及增减变动情况说明

1、机关运行经费预算支出。本部门2022年机关运行经费预算支出共安排180.07万元,其中本级支出83.88万元,二级单位支出96.19万元。具体安排如下其中:办公费19.43万元、水电费5.86万元、邮电费3.75万元、差旅费18.33万元、培训费5.79万元、工会经费4.92万元、福利费15.39万元、办公用房取暖费9.76万元、其他交通费用85.14万元、“三公经费”7.8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7.8万元,公务接待费0.00万元,因公出国(境)费用0.00万元)。

2、增减变动说明。本部门2022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较上年减少2.07万元,变化的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压减开支。

五、政府采购预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2年政府采购预算支出448.62万元,具体安排如下:兰州市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专项130万元,农村饮水安全工程水质检测95万元,蔡家河阳坡村段河道治理项目30万元,政策法规印刷4.96万元,城市供水水质第三方检测84.66万元,档案数字化管理15万元,水利工程第三方抽样检测9万元,污水达标排放水质检测80万元。

六、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本部门国有资产共计9881.92万元,其中:土地21.59公顷45.2万元;房屋22088.27平方米4288.28万元;车辆17辆 251.45万元;办公家俱、设备1427台(套、件)3479.71万元;专用仪器设备230件1817.28万元。

七、预算绩效管理情况

(一)2021年预算绩效管理工作情况

1.组织保障方面:

   我单位于2020年9月成立了兰州市水务局预算编制暨预算评估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局计划财务科,承担年度预算编制及预算评估等日常工作,并印发《兰州市水务局预算绩效管理办法(试行)》。

2.绩效目标管理方面:

说明对部门绩效目标和转移支付绩效目标编报情况。

我单位根据工作市级和行业特点,形成了覆盖预算绩效设立、预算执行过程中的绩效监控、绩效自评及管理部门绩效评价的绩效管理体系,所有项目支出绩效目标的指标设定符合要求、要素齐全,绩效指标值量化、有明确标准。

3.绩效运行监控方面:

我部门及时开展绩效运行监控工作,并对在绩效运行监控中发现的问题有针对性地进行督促整改。

4.绩效评价管理方面:

我部门能够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绩效自评和部门评价,并按时向市财政局提交报表和报告。所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和整体支出自评表中的数据完整,自评表中绩效目标指标和指标值与年初绩效目标情况或绩效目标调整情况一致,且绩效指标自评完成情况符合客观实际。评价报告相关数据齐全、标准清楚,评价结论客观合理,绩效评价报告中对问题分析全面深入,所提建议针对性强。

5.绩效结果反馈与应用方面:

针对绩效自评、绩效评价中存在的问题与不足,我部门及时向项目实施单位进行反馈,各单位对照反馈问题积极整改。根据《兰州市水务局预算绩效管理办法(试行)》精神,我部门根据2020年度部门绩效评价结果,在安排2022年预算时,对于绩效评价结果好的单位继续重点支持,对绩效评价结果达不到预期目标的项目,在资金分配时,略做调整。                                         

(二)2022年部门预算项目支出绩效目标情况

纳入本部门绩效目标管理的项目47个,涉及预算资金40785.44万元,主要的项目支出有47个。其中:一般公共预算项目46个,涉及财政支出23785.44万元;政府性基金项目1个,涉及财政支出17000万元;本部门所属11个预算单位纳入部门(单位)整体支出绩效目标管理。

八、名词解释

1.非税收入:反映部门及其所属单位依法利用行政权力、国家资源、国有资产或提供特定公共服务征收、收取、提取、募集的除税收和政府债务收入以外的财政收入。

2.基本支出:预算单位保障正常运转,完成正常工作任务发生的支出,包括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3.项目支出:预算单位为完成其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4.“三公”经费: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5.政府性基金:指为支持特定公共基础设施建设和公共事业发展,向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无偿征收的具有特定用途的财政资金。

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反映政府在社会保障与就业方面的支出。

7.卫生健康支出:反映政府卫生健康方面的支出。

8.农林水支出:反映政府在农林水事务支出。主要包括水利方面的支出。

9.住房保障支出:反应政府用于住房方面的支出。

10.转移性支出:反映政府间的转移支付。

 

      附件1 兰州市水务局 2022年度预算公开表.xls

    附件2兰州市水务局下属单位2022年预算公开.zip

   

                                                

                                                         兰州市水务局   

                                                      2022年1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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