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级生态环境问题警示片披露问题 第九项整改公示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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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兰州市生态环境保护督查整改办公室销号要求,现对已完成整改的问题情况进行公示。 问题内容:皋兰县呢嘛沙沟治理工程采取截弯取直和渠道化方式进行建设,原有河道和支沟被填平进行开发,未按照要求建设支沟排洪系统,原有自然支沟已全部人为阻断,地表径流无法汇入新修建的排洪渠内,河流的自然连通性严重破坏,在排洪渠周边形成多处大小不一的积水坑塘。新建排洪渠底部和两侧均硬化,破坏了地下水补给途径,降低了水体的自净能力。 整改目标:对呢嘛沙沟治理工程设计、建设等情况重新进行全面论证评估,根据评估结果,对已治理段挤占河道、完全硬化问题,科学制定专项整治方案。 整改时限:2022年6月底前完成问题整改,并长期坚持 责任单位:兰州市水务局(牵头),皋兰县党委和政府 整改情况:2021年5月29日,皋兰县组织省市水利、水文等方面专家现场查看并召开会议,对呢嘛沙沟洪道(皋兰段)治理工程科学性进行了再论证,对工程审批进行“回头看”和再审查,专家认为该段治理工程按照二十年一遇的设防标准实施,满足行洪要求。制定印发皋兰县呢嘛沙沟问题整改方案,明确整改措施和完成时限,主要采取对洪道治理工程科学性进行再论证、开展呢嘛沙沟皋兰段生态修复综合治理、实施洪道周边水系连通治理、实施农村污水治理工程、开展呢嘛沙沟流域生态综合治理、举一反三建立长效监管机制等6项措施进行整改。目前,各项问题已全部整改到位。 整改结论:经市水务局核查,“皋兰县呢嘛沙沟治理工程采取截弯取直和渠道化方式进行建设,原有河道和支沟被填平进行开发,未按照要求建设支沟排洪系统,原有自然支沟已全部人为阻断,地表径流无法汇入新修建的排洪渠内,河流的自然连通性严重破坏,在排洪渠周边形成多处大小不一的积水坑塘。新建排洪渠底部和两侧均硬化,破坏了地下水补给途径,降低了水体的自净能力”的问题已完成整改。以上整改情况向社会公示,如有异议,请以书面或电话形式,向兰州市水务局反馈。邮寄的以邮戳为准,直接送达的以送达日期为准。 公示时间:2022年6月24日至6月30日,共5个工作日。 受理部门:兰州市水务局 联系电话:0931—8701745 联系地址:兰州市城关区名城广场4号楼1828室
兰州市水务局 2022年6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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