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兰州市水务局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第四十八项整改任务完成情况公示
发布日期:2023-03-29访问次数:字号:[ ]


根据全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销号要求。现对已完成整改的问题情况进行公示。

问题编号:第四十八项

问题内容:地下水超采区治理差距较大,榆中县、永登县属地下水一般超采区,榆中县水务部门监管履职不够,未加强取用水情况的跟踪检查,金盛物业公司非法取水问题未得到及时查处;永登县水务部门重收费、轻管理,未督促企业安装取水计量装置、采取节水措施,造成水资源大量浪费。

整改目标:巩固地下水超采区治理成效,保护地下水资源。

整改时限:2022年12月底

责任单位:兰州市水务局、榆中、永登县党委和政府

整改情况:1.榆中县水务局于2022年4月依法查处金盛物业管理有限公司,给予盛物业管理有限公司非法取水行政处罚4万元,追缴水资源费8.15万元;拆除了机井供电线路、机井取水设施、管理房,并对机井进行了填埋。2.永登县立即对取用水户进行了全面排摸调查,无证取水户均已完了成了水资源论证并办理了取水许可证;对计量设施不准确、设备损坏用水户的计量设备进行了更换,采用线上监控计量设施,并已接入省水利厅监测平台,实现在线监测。

整改结论:经市水务局现场核查,此项整改工作已全部完成。

以上整改情况向社会公示,如有异议,请以书面或电话形式,向兰州市水务局反馈。

 

公示时间:2023年3月29日至4月2日,共5天

受理部门:兰州市水务局

受理电话:0931-8803016

联系地址:兰州市城关区名城广场4号楼803室




上一篇:

下一篇:

Produced By 大汉网络 大汉版通发布系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