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州市水务局关于设立河湖管理违法问题监督举报电话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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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入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黄河保护法》,切实加强我市黄河流域河湖管理保护,强化河湖监管执法,严格查处各类涉河湖水事违法行为,兰州市水务局设立河湖管理违法问题公众举报电话,欢迎社会公众拨打电话监督举报。现公告如下: 一、举报电话及受理时间
二、举报范围 我市黄河干流及重要支流河湖管理违法行为。 三、违法问题种类 1.在河道、湖泊管理范围内建设妨碍行洪的建筑物、构筑物,或者从事影响河势稳定、危害河岸堤防安全和其他妨碍河道行洪的活动; 2.违法利用、占用黄河流域河道、湖泊水域和岸线; 3.建设跨河、穿河、穿堤、临河的工程设施,降低行洪和调蓄能力或者缩小水域面积,未建设等效替代工程或者采取其他功能补救措施; 4.未经水行政主管部门批准或者未按照批准的位置、界限,在河道、湖泊管理范围内从事工程设施建设活动; 5.从事河道非法采砂活动; 6.其他涉河湖违法行为。 四、有关要求 1.举报时,请如实提供问题信息,尽量详细描述问题情况,以便处理。 2.请据实举报,并使用文明用语。 3.提倡实名举报。
兰州市水务局 2023年4月21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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