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州市水务局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第七项整改任务完成情况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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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全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销号要求。现对已完成整改的问题情况进行公示。 问题编号:第七项 问题内容:兰州市水务部门执行最严格的水资源管理制度不到位,节水工作有待加强。 整改目标:深入落实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提高水资源利用效率和效益。 整改时限:2022年12月底 责任单位:市水务局,市节约用水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各区县党委和政府,高新区党工委和管委会 整改情况:市水务局认真落实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2021、2022年度完成了年度各项用水目标任务,用水总量远低于控制目标,水资源产出率居全省第一。起草修订并以市政府名义印发了《兰州市节水行动实施方案》,各县区相应印发了本级节水行动实施方案,印发了《兰州市水资源集约节约利用实施方案》。 整改结论:经市水务局核查,此项整改工作已全部完成。 以上整改情况向社会公示,如有异议,请以书面或电话形式,向兰州市水务局反馈。 公示时间:2023年7月12日至7月16日,共5天 受理部门:兰州市水务局 受理电话:0931-8803016 联系地址:兰州市城关区名城广场4号楼803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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