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州市水务局第二轮省级生态环境保护 督察反馈问题第四十三项整改任务完成情况公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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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销号要求。现对已完成整改的问题情况进行公示。 问题编号:第四十三项 问题内容:红古区窑街煤电集团公司下属的海石湾矿、三矿、金河煤矿矿井涌水未取得取水许可证,长期违规取水。 整改目标:依法办理取水许可证,坚决杜绝违规取水行为。 整改时限:2022年9月底 责任单位:市水务局,红古区党委和政府 整改情况:红古区水务局对窑街煤电集团公司无证取水进行了处罚,罚款9万元并已全部缴纳。4月26日省水利厅对窑街煤电集团地下取水进行了现场核验,7月14日省水利厅核发了取水许可证。 整改结论:经市水务局核查,此项整改工作已全部完成。 以上整改情况向社会公示,如有异议,请以书面或电话形式,向兰州市水务局反馈。 公示时间:2023年8月1日至8月5日,共5天 受理部门:兰州市水务局 受理电话:0931-8803016 联系地址:兰州市城关区名城广场4号楼803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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