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兰州市水务局第二轮省级生态环境保护
督察反馈问题第四十七项整改
任务完成情况公示
发布日期:2023-08-21访问次数:字号:[ ]


根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销号要求。现对已完成整改的问题情况进行公示。

问题编号:第四十七项

问题内容:备水源井关闭不彻底,兰州黄河嘉酿啤酒有限公司等25家公共供水管网覆盖范围内的用水单位共64眼自备水井,未按照要求于2020年底前全部关闭,市、县(区)水务部门继续审批其取水许可。

整改目标:对全市自备水井进行全面排查,对不符合要求的及时进行查处。

整改时限:2023年12月底

责任单位:市水务局(牵头),市住建局,各区县党委和政府,高新区党工委和管委会,兰州市供水集团

整改情况:督察组指出的64眼自备井,经现场复核,需关闭30眼自备井,其余34眼自备井主要用于南北两山和大学校园绿化、温泉洗浴、科研、农村人饮、水源热泵项目等,符合使用地下水政策要求。截至目前,实际已关闭36眼(其中6眼自备井符合使用地下水政策,由取水户主动自闭)。

整改结论:经市水务局核查,此项整改工作已全部完成。

以上整改情况向社会公示,如有异议,请以书面或电话形式,向兰州市水务局反馈。

公示时间:2023年8月21日至8月25日,共5天

受理部门:兰州市水务局

受理电话:0931-8803016

联系地址:兰州市城关区名城广场4号楼803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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