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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资源科
发布日期:2017-03-24访问次数:字号:[ ]


1.拟订全市节约用水政策、法规、制度。

2.组织编制并协调实施全市节约用水规划和水资源保护规划,协调指导拟订行业节水规划,并协调实施。

3.组织实施用水效率控制制度,指导全市节水标准、用水定额的制定并监督实施。

4.负责指导和推动节水型社会建设,承担节水考核有关工作,组织实行用水报告和重点用水单位监控。协调推动节水科技创新和成果转化,指导水效标识建设、合同节水建设、水效领跑和节水认证等工作。

5.组织开展全市水资源调查评价工作,组织开展水资源承载能力预警工作,指导水资源监控能力建设。

6.组织实施全市区域取用水总量控制,组织指导全市水量分配工作并监督实施。

7.负责取水许可、水资源论证等工作。指导水资源有偿使用工作,组织实施全市水权制度改革工作。

8.指导全市地下水开发利用和地下水资源管理保护,组织指导地下水超采区综合治理。

9.负责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工作,组织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考核。

10.负责国家环保模范城市创建工作。

11.牵头负责水生态文明建设、水生态环境保护、水系连通等有关工作。

12.承担局党组交办的其他事项。

负责人:谢旺胜;联系电话:0931-88030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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